更新时间:2018-10-06 03:21作者:李一老师
一、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2010年,省局部署开展内控机制建设工作后,我局高度重视,不等不靠,迅速行动。一是教育先行。内控机制建设是一项全局性工作,需要举全局之力。为此,我们以“领导干部熟悉内控、一般干部理解内控、纪检监察掌握内控”为目标,深入开展内控机制建设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内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作用。通过宣传教育,系统上下对内控机制建设精神实质有了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班子成员思想统一,干部职工步调一致,为内控机制建设营造了良好氛围。二是组织保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股室和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内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风险排查、风险教育、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防控和考核监督等工作。
同时,各职能股室和基层分局,确定专人参与,加强日常信息沟通和资料收集。三是专题调研。对外,到江苏泰州、淮阴等内控机制建设较早的地方,学习借鉴他们的成功经验;对内,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围绕税收工作中潜在的廉政风险,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建言献策,提出防控措施。四是明确责任。分管领导、各股室及工作人员,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内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集体审核把关,做到风险点排查不到位不放过,防控措施制定不到位不放过,配套制度完善不到位不放过,评价考核落实不到位不放过。
(二)梳理职权,优化流程。紧紧围绕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排查风险点,明确相关的程序、时限及相应的责任部门;通过定岗、定职、定责,梳理形成权力行使依据、程序、时限及相应责任的职权清单。一是明确职权。健全岗责体系,权责匹配到位。摸清部门权力和岗位责任。我们以现代化分局建设为平台,按照市局提出的十大管理要求,认真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梳理了地税部门拥有的权力事项,掌握了权力底数,进一步明确各岗位及人员职责、权限,明确权力行使的依据、权力运行的规则和范围。二是适度分权。对税收执法权以及人、财、物和内部管理等各个方面的职能进行合理分权,编制职权清单,填写职权目录表,把清理出的所有行政权力登记造册。确保每项权力不重复不交叉。同时,明确“决策—执行—监督以及审批—办理—监管、征收—管理—稽查、推荐—考察—任用—监督”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形成对权力的有效制约。确保各项权力行使的廉政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三是优化程序。按照岗位、环节之间相互关联制约的原则,对每一项权力事项的分布、结构、重点及运行规律进行认真分析,按照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制作流程图(有一项行政权力就绘制一个流程图)。使权力运行轨迹、工作运转程序更加清晰可见,防止权力运行“脱轨”失控,促进权力按照科学严密的程序规范运行,总体上达到流程优化、程序简化、标准固化,兼顾安全和效率,并将优化后的职权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向全体地税人员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