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3 22:58作者:三水老师
按照县纪检委、县组织部关于《关于认真开好2016年度党委(党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xx组字〔2016〕x号),紧扣“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主题,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联系扶贫职能实际,认真查找了在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方面存在的不足,梳理出在聚焦践行“四个合格”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经过深入剖析、深刻反思,“对症下药”提出了整改方向和措施,形成以下对照检查材料。现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四个方面要求的基本情况
(一)在政治合格方面
今年以来,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作为思想和行动的基本准则,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坚决同党中央和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在任何情况下都做到政治信仰不动摇、政治立场不含糊、政治方向不偏移。始终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自觉维护遵守党章,坚定自觉地维护中央权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的方针政策,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二)在执行纪律合格方面
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认真落实党的政治生活纪律,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注重发扬民主,坚持集体决策,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到基层调研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严格按标准用餐;积极倾听群众心声,协调解决了一批贫困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难题。认真落实党的组织纪律、经济纪律、保密纪律、宣传纪律,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今年以来没有出现违纪违规行为。
(三)在品德合格方面
多年来,我始终坚持把讲道德、重品行作为一名合格党员的重要标准,努力继承和发扬我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但是由于近年来全国精准扶贫工作压力持续加大,认为自己抓社会民生发展的的责任越发沉重,诱发具体工作多做做、理论学习放一放的思想,放松了在党性修养、道德操守方面的警惕,对自己世界观的改造有所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