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0 17:49作者:李天扬老师
党支部学习材料
增强“四自能力”保持党的纯洁性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全党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以下简称“四自能力”)。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党的纯洁性和党的先进性一样,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党必须不断增强“四自能力”,才能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经受“四大考验”、化解“四大危险”,才能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党组织作为一个社会政治组织系统,其理想状态应当是具备该组织保持这一组织特性,并履行其职能所必须具备的维系自我、发展自我的特有功能,“四自能力”就是中国共产党作为先进的政党组织系统所特有功能的具体体现。所谓自我净化能力,就是党组织自身拥有新陈代谢的功能;自我完善能力,就是党组织拥有不断克服不足的功能;自我革新能力,就是党组织拥有革故鼎新的功能;自我提高能力,就是党组织要拥有进取提升的功能。具有“四自能力”是党组织这个机体富有生机活力的重要标志,也是推进党的建设科学化的内在要求。
党组织是否具有“四自能力”,主要取决于这个组织构成要素及其结构安排如何,即构成组织的主体素质、组织结构设置、组织制度及运行规则等。要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四自能力”,必须从这些相关要素及其关联中寻找增强“四自能力”的有效路径。
第一,在推进制度机制科学化建设中增强“四自能力”。
“四自能力”与制度机制密切相关。系统原理表明,组织结构的安排不同,其生成的功能也不同;组织制度的不同安排,其产生的功能也不同;工作机制的不同,其行为结果也不同。党组织作为人为设计的组织系统,其结构安排、制度安排及工作机制的设定是否科学合理,都直接影响着党组织功能的形成与发挥。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产生力量,之所以能生成“四自能力”,源于我们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
要在大力推进制度机制科学化建设的过程中增强“四自能力”。党章是建党管党治党的总章程,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为此,要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大力推进制度机制科学化建设,在推进制度机制科学化的过程中增强“四自能力”。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严格按照党章办事,不断提高党章执行力,从根本上保证党组织的高度统一与坚强有力;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建立健全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体系,在制度机制运作过程中形成“四自能力”;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正确处理组织与个人、民主与集中的辩证关系中增强“四自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