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3 15:01作者:王新老师
【篇一】
参加镇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镇党委组织集中学习与教育,按要求深入村组农户,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对照县、镇有关文件规定,对照“三严三实”和“五不让”要求,对照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沈浩精神,紧密自己的思想实际和工作经历情况,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思近年来,在工作、生活中人生观、世界观支配个人的所作所为,进行了自我认识与批评。不对之处敬请党委、同志们予以批评指正。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
我是一名在乡镇工作二十年的基层干部,中国共产党政治纪律是我政治生命中的明灯,指引我做人做事准则。一直以来,我牢记入党誓词,深入学习党的各大会议精神,坚定“永远跟党走”的政治信仰,表里如一地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党的纪律,对党忠诚。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上,同县委、镇党委保持一致。虽为一名普通干部、普通党员,但遵守党的纪律上严格要求自己,将自己放在更高的层面严要求。
镇党委决定的工作原则和工作方针,在工作中、生活中能坚定党委立场,敢于同党委异声做解释、做斗争,及时提醒和纠正违反党委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服从组织安排,不向组织讨价还价。能够做到令行禁止,贯彻好上级的各项指示。
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变作风方面的基本情况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我个人的作风发生了大的转变,一些过去常见的不良现象正逐步消失。
在公务接待方面:一是陪同所分管工作的县级下乡干部进餐,特别是晚餐,在拉近感情,促进工作易于对接前题下,大改前几年状况,控制自己的情绪,即要表现出热情,又要体现出点到为止要求。二是群众来了泡一杯茶,虽工作一忙就易疏忽,但要求自己尽量能做到;群众反映的事情虽喜听述说,现在也能将群众意见、建议记录在册,对于不是自己分管的份内事务,能做到“AB”岗,将群众的牛鼻子牵住,交到相关人员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