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4 13:10作者:王新老师
彭少勇,现任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2015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河北省委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授予彭少勇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河北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2015年,被推举为“2015年度CCTV中国法治人物”候选人。
人物经历
现任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分管侦查监督工作。
主要事迹
彭少勇从事检察工作33年来,参与指挥查办了一批在全国和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特别是在2014年,他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指导顺平县检察院依法纠正“王玉雷涉嫌故意杀人”错案,还无辜者以清白,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和司法权威。
2014年2月18日晚,顺平县村民王玉雷拨打110报案称,他在回家路上发现一死亡男子。当地警方经侦查认为王玉雷具有重大作案嫌疑,遂对其刑事拘留。3月15日,顺平县检察院接警方报捕提请后,发现王玉雷供述前后存在矛盾,遂向保定市检察院进行汇报。在彭少勇的大力支持下,3月22日,顺平县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王玉雷案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随即对王玉雷变更强制措施。2014年7月1日,王玉雷被无罪释放。在此期间,根据检察机关的补充侦查意见,公安机关扩大侦查范围,最终将被告人王斌抓捕归案。省检察院、省委政法委、高检院领导相继对此案作出重要批示,相关经验材料被高检院向全国检察机关转发推广。
该案也成为检察机关严把刑事诉讼第一道关口,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及时纠正冤假错案的典型案件,并被写入了2015年最高检在全国“两会”上的工作报告。
获得荣誉
2015年2月13日,荣获首届“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荣誉称号。
2015年10月9日,最高检授予彭少勇“全国模范检察官”、“河北省优秀共产党员”的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