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4 13:10作者:李一老师
导语:10月9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河北省委在石家庄召开命名表彰大会,授予保定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彭少勇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全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河北省委书记赵克志分别为彭少勇同志颁发了“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证书、奖章和“全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证书。彭少勇到底做了啥让他获此殊荣,长城网带你认识认识他。
彭少勇个人简介
彭少勇,男,汉族,1961年7月出生,1978年12月参加工作,河北徐水县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河北省保定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1978年12月在徐水县医院参加工作,历任徐水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易县检察院检察长,易县县委常委、纪检委书记,定兴县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保定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冀中地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保定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曾荣获二等功1次,三等功4次。任保定市检察院反贪局长期间,保定市检察院反贪局荣获“全国十佳反贪局”称号。
2014年,在办理顺平县王玉雷涉嫌故意杀人案件中,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关,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对顺平县涉嫌故意杀人的王玉雷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并向公安机关提出具体的补充侦查意见,最终缉获案件真凶,有效纠正和防止了一起冤错案件。此案的成功办理先后得到最高检领导、河北省院领导的肯定。
彭少勇先进事迹
2014年3月,在审查顺平县王玉雷涉嫌故意杀人一案时,主管侦查监督工作的彭少勇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第一道防线,敢于拍板坚决排除非法证据,指导顺平县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王玉雷,并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开展侦查活动,成功抓获真凶王斌,有效纠正和防止一起重大冤错案件的发生,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2015年1月17日,保定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有关部门对公安机关4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党纪政纪处理。此案的成功办理,先后受到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和省委领导的充分肯定,获得社会广泛关注和好评。
2014年10月,中央电视台、《检察日报》等主流媒体对河北省保定市检察机关依法监督纠正王玉雷涉嫌故意杀人错案作出报道,获得社会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