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7 16:56作者:王华老师
【篇一】
从现在开始,全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将开展以“严以用权”为主题的学习研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这就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定、按法律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做廉洁自律的“清白人”。
“严以用权”就是要为民用权。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领导干部无论官当多大、权有多重,都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摆正自己的位置,正确处理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不断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要深怀爱民之心、多办利民之事,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经常到条件艰苦、矛盾集中、困难突出的地方去,察民情、知民需、解民忧,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严以用权”就是要秉公用权。公平公正是为官之本、用权之要。权力姓公不姓私,用权就要秉公用权,如果把公权异化为私权,权力就会腐化变质,公平正义就无从谈起。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对手中的权力怀有敬畏之心,始终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始终保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的约束,时刻警惕,切实防止权力滥用。要守好公与私的边界,坚决反对以权谋私、假公济私,绝不能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用权。“严以用权”就是要依法用权。依法办事是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是正确行使权力的基本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切实增强法治意识,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法定权限、法定程序行使权力。
“严以用权”就是要廉洁用权。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教诲,牢记“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别来当官”的告诫,切实做到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稳得住心神、经得起考验。要增强自警自律的意识,经常对照党纪国法检视自己,对照正反典型审视自己,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做到敬畏法纪、遵规守矩,做规矩之下政治的明白人、发展的开路人、群众的贴心人、班子的带头人。要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带头执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组织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习惯于在监督下用权,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