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30 22:43作者:王华老师
严以用权专题研讨材料_篇一:
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可以是社会发展的助力,也可以是社会发展的阻力,使用得当可以造福于民,使用不当则为害一方。所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始终做到秉公用权、不以权谋私,依法用权、不假公济私,廉洁用权、不贪污腐败,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这是领导干部严以用权的“官箴”。一些领导干部身上或多或少存在着自我约束不严,乱用公权的现象。同样为官一任,同样掌权一方,为什么有的人如过眼云烟,没能给老百姓留下什么印象,而基层干部百丈街道划船社区党委书记、全国道德模范俞复玲,江东区农经局原局长吴明山等事迹感人肺腑、触动人心?答案很明确:勤者,政之所要;廉者,政之本也,守住要,固住本,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对于领导干部来说,“三严”落实在服务百姓、管理社会的日常工作中,最主要的表现就是用好权。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做到用权为民、依法办事、严格监督。坚持用权为民。每一个员领导干部,无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为人民谋利益。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把民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
坚持依法办事。国有国法,党有党规。我们党没有特殊党员,没有法律之外的权力,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当前,我区正处在改革攻坚期,各种利益关系错综复杂。面对新形势、新常态,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懂法守法,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处理矛盾,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都是为了让权力之手规矩起来,界定每个职能部门及每个岗位职责与权力边界,规范和明确权力运行程序、环节、过程、责任,而且要做到可执行、可考核、可问责。坚持严格监督。接受监督是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的重要保证。从许多案例来看,很多领导干部之所以走上贪腐路,除了理想信念动摇之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领导干部要自觉把从政行为置于组织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之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起不敢腐的惩戒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并让“笼子”通上“高
压电”,建立起不能腐、不易腐的防范机制。从而规范从政行为,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