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0 23:13作者:三水老师
严以律己是立身之本,更是为政之基。严以律己检验着严以修身成效,只有严以律己,才能严以用权。对领导干部而言,律己不严,不仅自己身败名裂,更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下面,本人结合自己的学习理解和工作实际,就严以律己谈一点肤浅之见。
一要谨小慎微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做人也一样,不谨慎就不能保平安。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谨言慎行,做到慎独、慎初、慎微。
所谓慎独,就是在个人独处时,在别人看不到的情况下,也能做到洁身自好。东汉太守杨震以“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夜拒黄金十斤,是典型的慎独范例。
所谓慎微,就是平常所讲的“小处不可随便”,“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越是小事越要小心。
所谓慎初,就是警诫于事发之前,筑牢思想上“第一道防线”。明代王廷相,在一次接见下级官员时说:“我昨天乘轿进城遇雨,一个穿了双新鞋的轿夫,一开头很小心地循着干净的地方落脚,生怕脏了鞋,可后来一不小心踩在泥水里,从此便不复顾惜,什么地方都踩下去。”综观腐败分子无不像文中轿夫一样,刚开始总是走干净的路,但时间长了,便放松了思想防线,有了第一次失足,便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直到露出马脚,我们应该从中有所警醒和启发。
二要保持清醒
要正确对待地位。我们的身份是“公仆”、是“服务员”、是“勤务员”,我们没有任何理由高高在上、颐指气使,而要真诚相待、热忱服务。不管在什么岗位、什么境况,我们党员干部都要以平常之心对待地位,兢兢业业、脚踏实地,尽职尽责干好本职工作。
要正确对待名利。名利本身并不是坏东西,追求与自己社会贡献相适应的名和利是正当的。可凡事都得有一个“度”,对于名利如何把握好这个“度”十分重要。如果处心积虑、不择手段地追逐虚名和私利,必然会被名利所累、所困,成为名利的俘虏,甚至毁了自己、毁了前程。古人说得好:“欲如水,不遏则滔天;欲如火,不遏则燎原。”
要正确对待私情。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正常的人际交往无可厚非,但不能让人情味变味。在交友方面,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慎重,不断净化生活圈和社交圈。有些饭局看似不影响公务,实际上是“鸿门宴”,要多加小心,防止“祸从口入”。不要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所包围,成为酒肉朋友,容易出事。我们党员干部一定要划清公权与私情的界限,面对私情清白做人、公正做事,讲正气不讲义气,讲原则不讲关系,讲党性不讲私情,不怕“无情”,但求“无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