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1 08:19作者:李天扬老师
本报讯(记者武文娟)今天,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了解到,今年本市在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中新增市级统筹招生方式,在志愿填报阶段,与名额分配志愿一同填报。
据了解,在招生方式上市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统筹(以下简称“市级统筹”)分为三类:一是十所优质高中的跨区县招生计划(以下简称“统筹一”);二是部分优质高中新建或扩建校区或城乡一体化学校的招生计划(以下简称“统筹二”);三是部分艺术、体育类高校与普通高中联合培养的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统筹三”)。 统筹计划按类分配到各区县参加名额分配的初中校。
市级统筹的报考要求是,具有升学资格且具有同一学校连续三年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参加市级统筹招生。学籍信息要依据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CMIS)确定。往届生、外省回京报名考生以及回户籍报考考生不能参加市级统筹招生。
在志愿填报方面,市级统筹志愿在名额分配批次中,与名额分配志愿一同填报,共设8个志愿,每个志愿学校可填报1个专业。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最多选择8个名额分配和市级统筹志愿填报。报考“统筹一”的考生需选择是否服从统筹一调剂录取。市级统筹招生计划在《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简章(2016年)》中单独编排。
市级统筹招生将安排在名额分配批次与名额分配录取同期进行。按照市级统筹计划和初中校分配的各类名额数,依据考生招生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及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如遇招生考试总分相同者,未享受加分待遇的现役军人子女和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优先录取,然后依次以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五个单科成绩仍相同,则按随机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录取。
同时,考试院还提醒考生,已被市级统筹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统一招生录取,其填报的统一招生志愿自动作废。统筹一和统筹三未完成的计划返回本校统一招生普通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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