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7 20:11作者:王新老师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人才培养目标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14年将继续自主选拔录取高中毕业生。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领导机构 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本科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 二、招生对象、计划及专业 主要选拔录取学科特长突出,有创新意识、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文理兼收,外语语种仅限英语。 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计划不超过学校年度本科招生总计划的5%,签约人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0%。 招生专业:哲学、经济学、法学、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新闻学、应用心理学、工商管理、国际商务、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公共管理类和社会学类等共12个专业及2个招生大类。 三、工作程序 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程序见下表:
序号 | 环节 | 时间 | 内容 |
1 | 报名 | 2013年12月24日-2014年1月4日 | 公布招生简章,接受考生报名(报名系统于2014年1月4日15:00关闭) |
2 | 资格 审查 | 2014年1月下旬 | 审查报名材料,公布允许参加测试名单 |
3 | 测试 | 2014年春节 法定假日后 | 组织考生到校测试,确定入围名单及签约政策。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2014年3月,公布测试结果。 |
4 | 公示 | 2014年3-5月 | 在我校网站、考生所在中学、省级招办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入围名单 |
5 | 签约 | 2014年5月 | 正式与考生签约 |
6 | 录取 | 2014年6-7月 | 志愿填报与普招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