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8 10:18作者:王华老师
北京市受教育部委托实行分省命题,考试和评卷工作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全国统考试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
(一)考试科目
文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
理工类考生,考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
外语考试分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
语文、数学(文/理)、外语满分均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满分各为300分,高考满分750分。
(二)考试时间
全国统考于6月7日至8日进行,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日期 | 6月7日 | 6月8日 |
上午 | 9:00—11:30 | 9:00—11:30 |
语文 |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 |
下午 | 3:00—5:00 | 3:00—5:00 |
数学(文/理) | 外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