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2 13:51作者:王华老师
2015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费标准
第四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九条我院学费标准为:普通高职专业每学年6000元,艺术类高职专业每学年10000元,经济贸易类(中外合作办学)(国际商务)专业、财务会计类(中外合作办学)(会计电算化)专业、广播影视类(中外合作办学)(新闻采编与制作)(数字传媒)专业每学年20000元。住宿费标准为每学年750元。
第二十条考生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校后,我院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我院建立了“奖、助、勤、贷、补、免”结合的学生资助体系,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我院有完善的奖学金制度。我院在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国家奖助政策的同时,还设有院长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用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其中最高单项奖金为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