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2 14:49作者:李天扬老师
报考国防生的条件
国防生是军队根据生长干部补充需要,依托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培养、享受国防奖学金、毕业后定向分配到军队的地方大学生。国防生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从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中选拔的,另一类是从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中招收的。两类国防生在学业上与本专业同年入学的其他在校生课程学习内容一致。2007年起,国防生全部列入提前批招生。
凡是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合格,品德优良,志愿献身国防事业,大学毕业后服从分配到部队工作;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报考当年8月31日),未婚;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高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都可报考。
国防生的政审、军检与军校生相同。录取工作由招生高校负责,选培办协助。国防生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或超过报考高校招生专业在招生地区的录取投档分数线。国防生新生入校后,高校和选培办将在15天内组织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主要内容是政治思想表现、献身国防事业志向、身体状况及协议书签订等情况。复审复查合格者,由驻校选培办报军队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确认国防生资格,即可享受国防奖学金。不合格者,取消国防生资格,按高校有关规定处理
考生必须经军检、政审、面试合格后方能录取。体检标准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其中几项主要指标如下:男性身长162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合格[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女性身长160cm以上,体重不超过、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合格[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低于4.5(0.3),矫正视力不足4.9(0.8),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镜以上,不合格;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合格;红绿色弱、色盲,不合格;无传染性疾病等。(如有调整,以当年最新政策为准)
录取程序
考生必须填报北京大学国防生招生专业;高考[微博]成绩优秀者,按通知要求参加由当地省军区组织的政审、面试和体检;政审、面试和体检合格者,按高考成绩名次录取,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必须及时签署《国防生培养协议》;入学报到后,经过复审、复检合格,报上级批准后正式成为国防生。复审、复检不合格者,将严格按照规定做退回生源地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