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2 14:19作者:三水老师
按照 学院 年关于安全防火工作的要求,为防止火灾发生,保证广大研究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好研究生宿舍和实验室防火安全工作,学院要求每位研究生做出以下保证:
1. 坚决杜绝在寝室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等电热器具,不在寝室内使用明火,燃烛看书,不在寝室内吸烟。
2. 不在寝室走廊、厕所烧废纸杂物,不将火种倒入或扔进垃圾道内。
3. 不私接电源,电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报告,不得私自拆修。
4. 离开寝室时随手关灯,台灯不要靠近枕头和被褥,不存放酒精等危险品。
5. 爱护楼内的消防设施,不随便动用消防设备和灭火器材,发现火灾迅速拨打火警电话119。
6. 研究生在实验室进行试实验工作时应自觉遵守执行学校的防火六不准、班后防火五不走制度,严格按本实验室的具体要求进行实验操作(绝对禁止使用明火做实验的绝对不能使用明火),严禁在实验室使用电炉类电器取暖。
保证人: 学号:
所在宿舍及房间号: 所在实验室及房间号:
时间:
根据学校部署和继续教育学院的安排,学院要求对全体住宿学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教育学生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签署《学生安全防火保证书》,具体保证内容如下:
1、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保证在宿舍内不吸烟,不点蜡烛,不动用明火。
2、保证在宿舍内不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危险品。
3、保证在宿舍内不自拉线接灯,不使用电炉、加热器、电热杯、电熨斗、电木梳、电吹风、台灯、电褥子、电手炉等电热设备。
4、保证在宿舍不酗酒和不私藏管制刀具,在床周围不使用帷幔。
5、保证遵守宿舍的作息时间,按时归寝,不留宿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