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0 23:16作者:李一老师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皖征【2015】2号)精神,今年我省直招士官工作已经展开,为确保高质量完成招收任务,现就有关招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单位
海军、空军,武警部队、公安边防部队
二、招收对象和条件
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应当符合部队专业岗位需要;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且所学专业符合部队专业岗位需要,也可以招收。招收对象应当未婚,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政治和体格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有关规定执行。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在院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招收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三、时间安排
(一)5月10日——6月10日前,完成直招士官报名工作(应届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各县(市、区)征兵办组织学历、专业及身体的初检、初审。
(二)6月15日——6月20日,完成直招士官体检、政审学历和专业审定和签订协议书等工作。体检工作由市征兵办统一组织,体检费用油各县(市、区)征兵办根据参检人数分担;政审、学历和专业审定和签订协议书等工作由各县(市、区)征兵办负责完成。
(三)6月21——6月30日,完成直招士官定兵工作。市征兵办依据体检、政审、所报专业情况,综合确定兵源方向。
(四)7月20日——7月29日,完成直招士官相关入伍手续办理。入伍批准时间为8月1日。
(五)8月2日——8月10日,完成直招士官输送工作。
(六)8月15日前,各县(市、区)征兵办上报直招士官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