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0 23:12作者:王华老师
市征兵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征兵办公室主任、军分区参谋长徐伟
就今年征兵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我市今年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为使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适龄青年及其家长,清楚地了解今年征兵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安排,记者采访了市征兵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征兵办公室主任、军分区参谋长徐伟大校。
问:今年征兵工作政策有哪些新变化?
答:今年征兵工作政策调整最大的变化是征兵时间的调整。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今年全国征兵时间由冬季调整为夏秋季,即从8月1日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新兵入伍,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
问:今年新兵征集的对象和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答: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相山区原则上不再征集初中生。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女兵仍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由省征兵办统一组织。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问:今年征集新兵的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答:男青年为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问:今年我市征兵工作在时间上是怎么样安排的?
答:7月底前为征兵动员发动和确定预征对象时间,在搞好目测初检的基础上,确定送检对象进站参检;8月1日开检,8月15日全市体检工作结束;8月下旬开始组织新兵服装发放和起运准备;9月5日开始起运新兵,全部兵员在9月30日前运送完毕,具体时间由省征兵办确定。今年,由于征集时间的调整,为了照顾离校大学生应征,我们依托市人民医院,在7月11日就组织了一部分大学生体检,后面只需要简单地复查,就可直接批准入伍。
问:今年大学生应征入伍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大学生在应征时应注意以下事项。一要及早报名。
要抓紧时间在网上报名,联系电话要随时开通,并与高校武装部保持经常联系,以免错过报名时机。体检结束前未报名参检的,要及时与校武装部或县区征兵办联系补报名和体检事项。二要按时参加体检。
报名后,在8月1日至15日期间,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尽可能在这个时间段不远行、不外出,随时准备参加体检。三要完善相关资料。及时从网上下载学费补偿等相关表格,到指定的相关部门办理手续,保存好个人信息资料,以供后续办理学籍保留和学费补偿使用。
问:大学生应征入伍审批有优先条件吗?
答:优先批准大学生入伍,体检、政审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和在校生全部安排入伍。定兵时,在同一县(区)范围内,大学生未定完前,不得定高中以下学历青年。
问:今年对入伍高校新生征集有新的规定吗?
答:今年,国防部规定,刚被高校录取的新生可以批准入伍,并且保留学籍,退役后可以复学。入伍高校新生保留学籍办理的基本程序为:学生本人或委托他人,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毕业证,到入伍地县级征兵办领取并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县(区)征兵办完成新兵交接手续后5日内,汇总《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加盖公章,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以公函形式寄送相关高校招生部门,高校收到材料后,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并对《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审核盖章,一份高校备案,一份连同《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寄回县级征兵办,县级征兵办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留存,将《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送交入伍高校新生或受委托人保管,入伍高校新生退役后2年内,可在退役当年或第二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到高校办理入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