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1 22:31作者:三水老师
“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的计划及院校追加的计划,面向批次线上未录取考生“征集志愿”;同时,批次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也可以据此计划填报“降分征集志愿”,作为批次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院校降分投档的备档。“征集志愿”和“降分征集志愿”均包含A、B、C、D、E、F、G、H八所院校志愿(其中高职批设院校服从志愿),每所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免费医学定向不设专业服从)。
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参照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统一标准,择优录取。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应届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每科目都达到C级或合格以上、综合素质评价每个方面都达到C级或合格以上,方可被普通文理科本科第二批以上院校录取。社会考生仍参照原有录取办法,鼓励社会考生参加学业水平测试。艺术、体育类及特殊类型招生的应届考生必须参加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但录取时可以不设置等级要求。
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如果在本批次第一次征集志愿时仍没有被高校录取,还可以继续关注下一次征集志愿的情况,关注的方式如前文提到的,在本省(区、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的官方网站或其他和教育相关网站获得信息。在高考录取期间,考生应该保持电话畅通,特别是在正常录取阶段没有被录取的考生和参加本批次第一次征集志愿没有被录取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