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9 09:25作者:才子老师
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其他须知:
1、学院实行奖、助、补等系列奖助措施,并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学校奖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等。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贫困家庭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
3、学院连续多年被安徽省教育厅授予“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被评为省级和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