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4 14:56作者:王新老师
各市、县招生委员会,有关高等学校:
为加强我省普通高考艺术类招生管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工作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予遵照执行。
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15年11月10日
为确保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3〕13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5〕1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报名
1.文化课报名。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于2015年11月15-17日在户口所在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文化课报名手续。文化课报名工作按《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皖招考〔2015〕32号)执行。
2.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报名。按照教育部颁布的艺术基础科类与本科专业对应表,各专业省统考根据其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共设置8个组考模块(各模块对应的专业详见附件),艺术类考生必须选择1个与所报专业相对应的统考模块参加专业课省统考。艺术类考生在文化课高考报名的同时,还须完成专业课网上报名手续。考生可以兼报不同模块的考试。
3.专业课学校单独考试(以下简称校考)报名。报名参加艺术类专业课校考的考生,必须是先参加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且合格者。报考经批准在我省设点组织的校考,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按相关规定报名,考试日程安排待确定后另行公布;参加其他不在我省设点的校考,报名时间和办法按招生院校的规定执行。
二、考试
4.文化课考试。艺术类考生须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5.专业课省统考。自2016年开始,我省全面实行艺术专业统一考试,在原有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课省统考的基础上,组织实施舞蹈类、戏剧影视类专业课省统考,并进一步扩大省级统考适用高校范围。